7月23日,山西建投在三樓會議室召開園區系統《山西建投集團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宣貫會,集團副總會計師、審計部部長尹永旭進行解讀。園區辦主任越淼主持。
會上,尹永旭分別從《辦法》的起草背景、整體思路、重要意義、主要內容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解讀,并就做好審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越淼結合2020年第二次園區建設領導組工作會議精神,《辦法》內容和各園區上半年建設運營情況,從規范運營、落實“晉材晉用”政策等方面進行了重點安排。
本次宣貫會對各園區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辦法》精神,有效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具有深遠意義。會議強調,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是新時代深化國企改革的必然要求,各園區要以宣貫會為契機,進一步學懂弄通《辦法》,全面貫徹落實集團關于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相關部署。
會議要求,一是做好警示教育“敲鐘人”,提高政治站位,常懷敬畏之心,建立聯動機制,加大監管力度,發揮責任追究的警示震懾作用。二是守好規范經營“警戒線”,強化規矩意識,不碰法律紅線,不踩追責雷區,摒棄僥幸心理,忠實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三是筑牢風險控制“防火墻”,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不斷完善防控體系,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隱患,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四是織密國有資產“安全網”,深刻理解責任追究工作在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方面的重要作用,從完善制度建設、夯實管理基礎、規范經營投資行為等方面練好內功。
集團園區辦全體成員,建投遠大公司、各園區負責人,經營管理、財務管理、造價咨詢公司相關人員參會。